福建保险业全面推广直赔
■记者欧阳进权
本报讯 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索赔难是一个顽疾。如果全责方不愿配合,或者赖着不给钱,无责方往往陷入索赔困境。记者昨日从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车险直赔已全面推广,无责方可以找对方保险公司直接理赔,而且现在可以不在现场填写承诺函。
据介绍,省保险业制定了《福建省车辆损失全责方怠于请求赔偿案件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怠于请求”理赔案件的适用范围等。办法出台后无责方索赔标准更为明确,办理流程也进行了微调。
以往车主发生轻微车损事故后,双方当事人明确责任,一方负全责一方无责,如果担心对方不配合,可在快处中心定损时现场填写一份支付无责方保险赔款及权益转让承诺函。无责方先行垫款修理汽车,事后提供发票找全责方赔付,在规定的时效内如果全责方不配合,无责方就可以凭承诺函直接向全责方承保公司索赔。
现在可以不现场填写承诺函,如果全责方“耍赖”,无责方就可直接填写索赔申明书找全责方保险公司理赔。
记者还了解到,这样的做法比“代位求偿”更进了一步。在直赔推出前,无责方要想拿到理赔款,除了找全责方,还可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即由自己的保险公司支付相应赔款。问题在于,办理代位求偿后,事故中没有责任的车主,第二年也要多交保险费,这导致申请代位求偿的福州车主寥寥无几。
现在的做法是,无责方找对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记录自然记在全责方名下,因此不影响无责方第二年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