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规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监管资讯 > 法律法规 > 保险法规 > 正文

《社会保险法》7月1日起实施

2011-06-09 08:57:03来源:重庆时报作者:牟晓晖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提要:《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它将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社会保险法》还专门辟出一章,就社保基金的管理进行规范,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它将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它是一部关系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和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极为重要的法律。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还专门辟出一章,就社保基金的管理进行规范,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该法还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牟晓晖)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