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福建银保监局于2月16日出台了《关于辖区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贯彻落实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七项具体措施,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争取资源,确保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
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坚守主责主业,争取信贷资源,加强支持紧急情况下的疫情防控需要和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性银行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再贷款、专项债券资金、专项建设资金份额,满足辖区医疗物资进口、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疫情相关领域和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融资需求;大型银行要发挥“头雁”优势,主动向总行争取信贷规模,满足辖区疫情防控重点骨干企业和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的融资需求;中小银行要积极倾斜信贷资源,满足地方疫情防控和经济民生领域的融资需求。地方法人机构要进一步调配信贷资源,科学制定全年投放计划,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同时,要优化信贷结构,合理设定年度增长目标,努力提高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比重。
分类施策,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
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福建省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5号)要求,对接列入全国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骨干企业名单的企业,要专设机制、充分授权、主动对接,提供优惠利率和优质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复产能和扩大生产。对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的新增贷款,要优化信贷流程,开辟绿色通道,降低融资成本,提供特色产品。
重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六稳”要求,根据各级政府部门复工复产安排,主动加强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实体领域复工复产企业的沟通联系,摸清需求,单列计划,提供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满足复工复产面临的购买原材料、设备等流动性资金需求,并在支付结算、融资规划、产销支持等更多领域,发挥机构自身优势,提供专业咨询、财务管理、信息科技支持等增值服务。对未裁员企业和扩大用工企业,要实施点对点专人服务,强化复工复产的资金保障。要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复工复产的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或合理调整考核权重,调动基层网点和一线业务人员的积极性。
全面帮扶受困企业。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开展存量企业客户风险排查,建立“疫情影响企业分类名单”,提供差异化服务。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还款困难的企业,合理采取展期、延期、续贷措施,并主动提供免评估的续贷支持。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还息困难的企业,要和企业合理协商付息方式,避免罚息负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短期内难以脱困的企业,要综合采取调整还款计划、付息方式等手段,并综合考虑自身财务承受能力和企业损失情况,适当减免小微企业一段时间的贷款利息。保险机构要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
努力满足民生领域正常需求。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创新收费权质押、订单质押、供应链融资、消费分期等信贷产品,努力满足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保障社会运行必需行业以及超市、农贸、食品生产、物流供应等群众生活必需行业的金融服务,帮助相关企业加快启动生产,并支持扩大居民消费,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加快释放新型消费潜力。
积极支持春耕春种。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特点,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有效满足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重点加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优质化肥、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全力保障农副产品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信贷资金需求。农金机构要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支持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保险机构要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大力发展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和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种养殖户和农民生产经营预期。
精准对接,优化重点人群金融服务
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密切关注本机构客户中新冠肺炎感染人员、隔离人员、防控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的还款安排。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调整还款安排,减轻相关人员生活压力。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向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提供针对性强、保障度高的保险产品组合和风险保障方案,为他们安心抗击疫情解除后顾之忧。鼓励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
多管齐下,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拓展低成本资金来源,并根据LPR形成机制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辖区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明显下降。要积极通过自评估、机构承担、减免等方式,减轻普惠型小微企业抵押物评估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负担。银行业机构要加强再贷款和政策性银行转贷款等低成本资金的运用,有效降低企业贷款利率,争取实现辖区综合融资成本年度下降目标。
周密安排,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要求各保险机构要提高理赔效率,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并加强现金流预测管理,加强对急缺医疗物资、疫情防控用品进口企业、新冠肺炎患者预付赔款。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将意外险、重疾险等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等。各财产保险公司要用好疫情防控期间暂不执行车险“见费出单”的政策,尽快做好系统优化和手续对接,适当延期收取保费,努力缓解运输防疫物资、重要生活物资的物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深入宣传,提升惠企政策效果
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信贷政策、“百行进万企”活动等惠民惠企政策宣传。要积极拓展服务渠道,大力宣传推广线上业务。要采取线上服务、电话访谈、视频连线等“非现场”渠道,迅速了解企业和客户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开辟小额案件线上报案、索赔及快速理赔通道,做到能赔快赔。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设立防控疫情金融服务热线,统一受理金融服务需求及政策咨询,并及时处理各类消保投诉案件,对涉及疫情防控、民生金融领域的案件要从快从速办理,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省银行业协会、省保险行业协会要收集整理本行业防控疫情惠民惠企政策,形成清单对社会公布。
加强指导,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
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展示行业良好社会形象。要指导推动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对有充分证据证明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还款的,视为不可抗力,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分支机构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敢贷、愿贷的积极性。要指导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有效防范风险。
下一篇: 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