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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党委书记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题授课

2024-06-25 11:14:08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通讯员 周丽真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6月17日,中国人寿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国寿”)召开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专题讲座,党委书记、临时负责人黄薇寒作防范非法集资专题授课。

为认真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以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拓防非宣传新格局、集中优势资源做强宣传月品牌等工作安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于6月1日起,开展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福建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也印发了《2024年福建省“全民防非 金融当先”》宣传活动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按照监管部门、上级公司安排,漳州国寿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全辖机构“一把手”亲自参与宣讲,是提升防范非法集资宣教工作质效,提高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帮助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开展全员共学,确保学习走深走实的一项重要举措。

黄薇寒的专题讲授,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党员参与非法集资的处分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对员工违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管理办法的处分着手,详细阐述了非法集资在《刑法》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深入分析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案件类型和案例,并为大家提供了非法集资的有效防范措施和举报途径,提醒全市系统所有从业人员多关心家中亲人朋友,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警示全员不参与集资诈骗,还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骗。

最后,黄薇寒针对全市系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月工作,部署及时,督促到位;二是落实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借助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契机,开展全员共学,学习走深走实;三是发现公司其他人员组织、实施、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需立即向公司报告;四是会后必须再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促进公司健康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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