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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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三大问

2017-01-20 15:43:47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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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础知识

为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您需要掌握一定的保险知识、树立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保险三大问

 

第一问  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二问  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1.保险的保障功能

不同种类的保险,保险保障功能也不尽相同。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具有无价性,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通常是按约定的金额进行给付的。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其价值是可以计算的,因此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根据实际损失金额及投保方式确定赔偿金额,保险体现的是对经济损失的补偿。

2.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保险通过其社会管理功能,能缓解社会矛盾,倡导诚信,有力地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保险主要是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具体责任险种,来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社会纠纷。

1)保险是政府管理和社会和谐的润滑剂

2)保险是诉讼双方的润滑剂

3)保险是医患关系的润滑剂

4)保险是劳资纠纷的润滑剂

除了保障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新型保险产品还具有储蓄和投资功能。

 

第三问  保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1.保险利益原则

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原则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在保险经营活动中,坚持保险利益原则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便于衡量损失赔偿金额避免保险纠纷的发生。

2.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获得额外的利益。

3.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作为一项民事活动,也需要遵循诚信原则,并且其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动更严格,要做到最大诚信,也就是在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全部的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和承诺。

4.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保险的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和保险标的损失的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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