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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正式上线

2021-12-28 14:11:46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12月27日0:00福建正式开启《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相关服务,至此,新能源车将正式步入专属车险的时代。

一、明确新能源汽车定义

新能源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我们较为常见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都属于新能源汽车。

二、与燃油汽车条款有什么区别?

(一)三大主险——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均明确将车辆起火燃烧造成的损失和“三电”(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出厂设备等硬件设施也纳入了《专属条款》承保范围。另外,新能源车的使用过程也有进一步明确,三大主险的使用均全面覆盖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场景。

(二)附加险全面覆盖:为新能源车“特别定制”,电网电桩也可保

外部电网故障导致车辆损失,保!

自用电桩被盗窃或损毁,保!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自用电桩损失,保!

电桩导致第三者人、财损失,保!

针对充电桩和外部电网等新能源汽车必不可少的“硬件设施”,《专属条款》为了更好地满足新能源车车主的保险需求,特别设计了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3个“定制条款”。很好地覆盖了充电桩漏电、起火等意外事故的保险责任。

而电池衰减、车辆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等由于不属于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则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特别注意事项:

一、《专属条款》费率切换后,所有新保和续保的新能源汽车,只能适用新示范条款承保。

二、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产品上线后,不同产品体系之间不能批改。

三、使用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承保的保单,只能批改(增减退)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项下的险种。

四、使用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承保的保单,只能批改(增减退)新能源汽车示范条款(试行)项下的险种。

五、在动力电池、高压部件损失不明或动力电池漏液、起火冒烟情况下,应立即远离车辆,谨防漏电风险,联系专业机构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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