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2015年9月29日讯 近日,福建保监局与质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我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宣传工作的通知。
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简单地说就是当参保的产品造成使用者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者财产损失时,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由保险公司赔付。相关通知指出,全省工业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均可自愿参加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我省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险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有利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宣传,将促进企业及社会公众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意思和风险意识,强化对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和了解,有利用提高相关企业投保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的积极性,能有效发挥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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