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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福建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2012-03-09 08:43:40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记者 孙贤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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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福州3月8日电(记者 孙贤迅)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之提供公平、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8日宣布,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免费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合同纠纷调处。

  近年,中国大陆保险业快速发展,台资、港资及外资保险企业也不断入境,开拓大陆保险市场,保险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相应地,保险消费者的数量不断增加,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保险合同纠纷亦逐步增加。

  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就合同纠纷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保险消费者往往采取向行业协会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媒体和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的途径来解决纠纷,但这些渠道并不能直接处理纠纷。有些消费者选择仲裁或法律诉讼,但程序复杂,维权成本较高、时间较长。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严小纲8日告诉记者,为有效化解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快速处理机制受理的保险合同纠纷应当符合财产险不超过20万元,人身险不超过10万元等条件。

  据了解,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将成立调解小组,并及时召开调解小组会议,邀请福建保监局特约监督员到场监督。调解小组将向投诉人和当事保险公司询问纠纷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并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调解意见。

  目前在闽的境内外保险企业均与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签订了《福建省保险行业参与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自律公约》的约定,保险公司将服从调解小组提出的最终调解意见。如调解协议书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款项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调解协议书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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