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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次级债门槛提高没有大影响

2011-10-25 09:38:00来源:今日投资作者:杨艳萍  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保险行业:次级债门槛提高没有大影响

时间:2011年10月25日 09:13:01 

行业代码 行业名称 近一周研究机构数 上一周研究机构数 机构增加数量 提升幅度
302010 饮料生产 33 12 21 175%
252010 家庭耐用消费品 24 8 16 200%
452030 电子设备与仪器 37 23 14 61%
403010 保险 22 9 13 144%
201040 电力设备 40 28 12 43%
302020 食品生产与加工 38 26 12 46%
404010 房地产 47 37 10 27%
201060 机械制造 33 24 9 38%
352020 制药 29 20 9 45%
203040 公路与铁路运输 16 7 9 129%
451030 软件 24 16 8 50%
252030 纺织品和服饰 22 14 8 57%
452050 半导体 10 2 8 400%
151010 化工品 38 31 7 23%
452010 通讯设备 20 14 6 43%
203050 运输基础设施 12 6 6 100%
254010 媒体 22 17 5 29%
501010 综合电讯服务 17 12 5 42%
202010 商业服务 14 9 5 56%
151030 容器与包装 10 5 5 100%
  今日投资财经资讯有限公司对"当前机构关注度最高行业"进行统计发现,近一周,有22家机构关注保险行业,较上一周增加9家,位居机构关注度排行榜第四名。
  继2010年12月发布征求意见稿之后,保监会19日正式发布《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就保险公司次级债募集条件、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的额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门槛提高、额度降低。新办法较2004年发布实施的《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有较大幅度调整,主要变动包括:1、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或预计未来两年内将低于150%的情况下可申请募集次级债,增加"开业超过三年"的募集条件;2、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50%;3、明确了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不得募集次级债,明确了次级债不得用于投资股权、不动产和基础设施。
  新办法颁布前两稿征求意见稿,使市场对此办法的出台事先有所预期。在此次新办法发布之前,保监会分别于2010年10月和2011年5月发布了两稿有关保险公司次级债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为此次新办法的出台奠定了基础,尤其是今年5月份的征求意见稿,其内容与新办法的规定基本一致,因此此次新办法的出台基本在市场的预期之中。
  安信证券行业首席分析师杨建海分析认为,此次次级债发行门槛的提高及额度的降低对保险行业的影响较为轻微。此次新《办法》颁布虽然提高了门槛、降低了发行额度,但大型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额度较高且空间较大,新《办法》对通过次级债来提高偿付能力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对大型保险公司影响轻微。计算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平安财险、太保人寿和太保财险可发行次级债的余额还有1044亿元、115亿元、41亿元、186亿元、70亿元。目前为止唯一动用了次级债额度的是平安财险,中国人寿和平安人寿有发行次级债的计划。
  由于资本市场向下,保险公司面临不利投资环境,投资浮亏急剧扩大,资产缩水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但目前保险股的估值处于较低水平。中金公司分析师毛军华表示,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A股P/EV倍数仅为1.4倍、1.1倍和1.3倍,H股P/EV倍数为1.5倍,1.3倍和1.3倍,接近或低于2008年危机时的最低水平。寿险行业通过转型走出底部还需要时间,估值也处于底部水平,为中长期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机会,但短期内还需等待更明确的反转信号。杨建海亦称,保险板块目前估值处于历史低点,且随着通胀下行明年的负利率环境将有所缓解,这有利于保费收入的增长,目前市场上对明年保费收入的增长前景过于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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