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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在榕启动

2011-07-05 10:08:23来源:福州日报作者:记者 祝健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福州新闻网讯 4日,全省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福州举行。4日起至10日,我省开展为期一周的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
  社会保险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宣传周的主题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宣传周期间,全省将通过编发宣传手册,开展知识竞赛,举办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社区、乡村、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最大的亮点在于将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未就业居民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农村居民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可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福州日报记者 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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