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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察:运用保险健全安全生产机制

2011-03-09 14:33:01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记者 谢柳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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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观察

  □本报记者 谢柳

  

  3月7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的讨论。会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保险是安全生产提前预防的有效措施,“下一步将有序推进商业保险介入安全生产领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使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逐年好转的态势。但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仍然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来自辽宁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兴凯表示:“当前,很多地方、很多领域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还是以应急为主,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制,这都是出现突发事件后的处置问题。我觉得这是远远不够的。当前,要转变观念,大力加强预防机制建设。”

  事前预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和价值所在,而有效预防生产事故,化解事故风险,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得到了政府的重视。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认真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研究制定工伤预防费用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伤预防工作。

  不过,推广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内的商业保险,发挥其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作用,还期待政府相关部门的推动加强。

  据了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带有一定公益性质,比较适宜采取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方式推广。它的特点是强调各方主动参与事故预防,积极发挥保险机构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管理功能,运用行业的差别费率和企业的浮动费率以及预防费用机制,实现安全与保险的良性互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目的是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强化事前风险防范,最终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保监局局长任建国告诉记者,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社会安定。

  以山东为例,目前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的行业包括了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和煤矿等。2010年山东保险业因安全生产事故累计赔款支出为213.26万元,有效促进了全省各个领域生产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此外,山东保监局与省安监局、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委等5个省直单位联合下发了《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承保方式、推动政策和方法步骤。全省各地市相继启动了试点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10年,共实现保费收入超过4700万元,同比增长135.48%,承保企业达4434家,较上年增加2800多家,赔款支出927万元,同比增加3.35倍。

  目前,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入安全生产领域已经在全国各省市陆续开展,各地实践表明,引入保险机制一方面有利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另一方面能够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补偿损失的资金来源。

  当然,保险机构也应加大安全生产的预防性投入,主动开展公益性、社会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以增强社会公众、参保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事故、降低赔付,实现保险机构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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