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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民工施工致残 漳平国寿巨额给付

2016-04-22 11:13:59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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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保险网迅   王某系外省籍建筑工人,在漳平某建筑工地务工,并由其所在的建筑公司为其投保了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这不,意想不到的事就落到了王某身上,一场无情的意外事故彻底改变了王某的命运。

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王某在其所在的建筑工地施工时,不慎从从钢管架上摔下,致使其现场昏迷。事故发生后,工友及其所在建筑公司匆忙将其送往漳平市医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其亲属远从外省赶来漳平,并速将其转往厦门中山医院进行后续治疗,伤情一直未见好转,截止2015年底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由于王某来自异地他乡,家庭贫困,在漳平市医院、厦门中山医院住院期间,王某花费了巨额医疗费,一直由其所在的建筑公司先行垫付。

201614日,被保险人王某家属到中国人寿漳平支公司报案,向公司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金。事故发生后,漳平国寿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调阅了被保险人王某的投保资料,提前介入做好出险情况调查工作,被保险人家属到公司报案后,同步配合客户家属及其所在建筑公司做好被保险人伤残等级鉴定相关服务工作,同时迅速将客户索赔资料层层上报上级公司审核、审批,获省公司批复后,迅速将20万元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保险金全额给付给被保险人王某家属。

王某是不幸的,或许20万元保险赔款确实无法改变王某遭遇的命运,但幸运的是,由于其所在的建筑公司为其投保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让其在遭受不幸之时获得了保险公司数额不菲的经济赔偿,缓解了其家属在为其后续治疗方面的举得经济压力,为被保险人家属带来些许精神上的慰藉。这,不正诠释了一句有关保险重要性的俗语——“宁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备”所阐明的深刻道理么?(李悦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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