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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人遭受意外事故 中国人寿及时到位理赔

2015-03-15 10:54:58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通讯员 王进强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福建保险网 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特点,适合个人和单位投保。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不仅能够增强员工保障水平,还能够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减轻企业自身经济负担。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在大力拓展意外险业务中,坚持“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做好理赔服务。
    永春县煤矿工人杨某由单位为其在中国人寿永春县支公司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意外伤害保额80万元。杨某于2014年8月在该煤矿公司井下作业过程中,因被顶板冒落的煤石砸伤,送往德化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案后,中国人寿永春县支公司立即派调查人员前往出险地点进行调查取证,本着“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宗旨,及时全面地完成核实工作。2014年8月,受益人向中国人寿递交理赔申请资料后,公司当天处理完成,并于次日将80万元保险金转到受益人账户上。客户对中国人寿快速理赔给予肯定并表示感谢。
    惠安县建筑工地工人苏某,负责排烟管安装工作,由其所在单位向中国人寿投保了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意外身故保额18万元,意外医疗保险保额5万元。2014年4月,在安装该工地的排烟管时,不慎摔至24层受伤,人事不醒,立即送往惠安县医院抢救。经过长达7个多月的治疗后,仍然处于植物人状态,全家人陷入经济与情感的双重伤痛中。中国人寿惠安县支公司得知事故发生后,本着“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宗旨,及时全面地完成核实工作,认定案件事实清楚,给付23万元保险金,使不幸家属减轻了经济负担,感受到保险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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