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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高楼意外坠亡 国寿赔付25.8万元

2017-09-07 11:40:40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通讯员 雷书玲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2017830日,中国人寿福建省寿宁县支公司江彪经理专程前往寿宁县南阳镇,将25.8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送到了因意外死亡被保险人龚某的受益人王某手中,王某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被保险人龚某曾于20161010日投保了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缴费365元,保额20万元;2011521日投保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缴费5000元,保额4593.9元。2017813日龚某在5楼房顶监督工人在木板搭建的模板上吊钢筋时,发现木板有松动,急忙抓住工人并将其往里面拽回,而他自己却不慎从5楼掉下去意外死亡。事发当日,中国人寿寿宁县支公司接到业务员报案后,立即启动重大理赔案件调查机制,当晚立即与出险人家属取得联系,了解事故经过,同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814日,公司调查人员赶赴事发地点了解出险经过,通过现场查看和走访邻居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这起意外死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及时协助收集理赔资料并办理相关理赔手续。

2017821日,被保险人龚某的受益人向中国人寿寿宁县支公司申请理赔,公司根据前期的调查,迅速完成索赔材料审核,及时向其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5.8万元国寿快捷服务暖人心,尽善尽美达人意,用及时行动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2017服务年,国寿在身边,理赔不仅有速度,还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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