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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率先实现农村公路财产综合保险全覆盖

2015-06-29 09:22:19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通讯员 沈摩东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福建保险网讯  截至6月24日,随着福建省龙岩市7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相继与人保财险龙岩市分公司及人寿财险下属分支机构成功签订农村公路财产综合保险协议,其中新罗区、永定区、武平县和连城县由人保财险独家承保,漳平市、上杭县和长汀县由人保财险与人寿财险两家公司联合承保。标志着龙岩市辖内总长10325公里的县、乡、村道农村公路获得了108.51亿元的风险保障。这也标志着著名革命老区闽西龙岩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公路财产综合保险全覆盖。这一险种的覆盖实施使得龙岩三农综合保险险种增添为21项,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保险保障体系。 
    鉴于闽西老区地处山区,农村、农民、农业极易遭受自然灾害侵袭的特定地理环境,2006年以来,龙岩人保财险依靠当地党政支持,实行政企联手,通过发挥保险职能,在全国率先推出全市农房统保、农村人口自然灾害公众责任统保、“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009年古田镇三农综合保险示范和2011年起至2013年推进龙岩全市范围三农综合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集生产、生活、人身为一体的农村保险保障体系,不断创新推出20项政策性三农综合保险,形成政企联动、机构健全、保障全面、服务便捷、经营规范、成效突出的涉农保险“龙岩模式”,对于解决农村因灾返贫问题,促进闽西老区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安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龙岩在2007年就实现“村村通水泥路”,由于这些农村公路因自然灾害频繁、养护资金和力量有限等问题,破损日益严重,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修复。上杭县于2010年率先在全省推出农村公路综合保险,由县政府出资将全县农村公路纳入“三农”财产保险体系。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十条)精神,人保财险龙岩市分公司及人寿财险积极主动与龙岩市政府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为破解农村公路水毁修复资金难题,龙岩市交通运输局2015年初召开专题会议,专项部署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保险制度。即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发展农村公路财产综合保险,在农村公路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对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龙岩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农村公路综合保险理赔范围包括县道、乡道及村道路面、路基、边坡、涵洞、边沟、桥梁等受灾损毁修复、清理溜塌方费用,基本涵盖了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的方方面面,所需保险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全部由财政支出。保险公司设立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农村公路受灾理赔。在保险期限内,如项目遭受损失,保险人可选择以支付赔偿或以修复、重建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理赔金用于受灾道路的修复与重建。预计每年将为全市农村公路修复管养减轻很大的负担,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这对于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保险服务与社会治理相互融合、商业机制与政府管理密切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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