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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推出车险理赔时效标准

2015-01-22 11:32:42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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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太平洋保险旗下的太平洋产险推出《车险理赔服务时效标准》,对车险理赔时效做出全面规定。

    据悉,太平洋保险首次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时效行业标准》及太平洋产险《服务承诺》的基础上推出《车险理赔服务时效标准》,适用于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的报案受理、接案调度、事故查勘、车损核定、理算核赔、赔款支付、客户回访、接访应诉等主要理赔服务,要求其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座席人员在接到报案5分钟内完成派遣查勘人员调度工作,查勘人员需在10分钟内与报案人取得联系。

    相比太平洋保险此前所作的服务承诺,查勘人员联系报案人的时效缩短了5分钟。太平洋保险同时要求其业务部门,对于估损金额在5000元(含)以内,且损失直观、无需拆检的事故车辆,应通过3G快速理赔系统在事故查勘的同时核定损失。对于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与客户协定赔偿金额后,5000元(含)以内案件应在1日内通知支付,其余案件分别在1至10日内通知支付。这一金额标准比行业标准所要求的2000元(含)有所提高。对于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太平洋保险要求自报案受理之后48小时内主动联系报案人,跟访案情,相对于行业标准要求的72小时缩短了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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