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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人保财险:最高补助5000元 诈骗案件列入综治险补助项目

2021-10-26 11:19:24来源:福建保险网作者:通讯员 连文兰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功用,切实释放该项民生“大礼包”的福利,人保财险晋江市分公司不断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将社会关注度高的诈骗案件纳入新一轮石狮市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的理赔范围。

2013年,分公司开始统保石狮市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至今已有8个年头。几年来,分公司不断加强与石狮市政府相关部门、市公安局的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足短板,不断完善、扩充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内容,优化理赔流程,释放了“政府买单投保,群众理赔受益”的综治福利,赢得了政府和民众的一致点赞。

今年,分公司在经过与政府、公安局、上级公司协商后,最终将当前社会热点、治理痛点即诈骗案件纳入保障范围。根据约定,受害人最高可获5000元补助。保障对象包括石狮市户籍人口及持石狮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并实际在石狮居住的外来人口(已办理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来人口,持公安局有效期暂住证凭证的外来人口视同已办证)。保险期间内,在石狮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造成诈骗受害方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包括:被保险人名下的存折、银行卡、网银账户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损失,经石狮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3个月内未能追回全部损失,对损失部分在保险补助限额内予以救助。诈骗金额的补助方式实施分档次、按比例、分段补助,受损金额根据损失档次区分比例补助,损失金额5万(含)—10万(不含)补助金额500元;10万(含)—50万(不含)补助金额1000元;50万(含)—100万(不含)补助金额3000元;100万元以上补助金额5000元。对在校学生或其他直系家属、残疾人或孤寡老人、伤残、病困家属以及享受低保群众家庭或石狮市帮扶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全额补助。该部分困难群体无须2个月未破案等待期,由石狮市公安局收集案件材料完毕后,直接申请补助金。

此次将诈骗案件纳入综治险保障范围,是分公司践行“做有温度的人民保险”初心使命的具体实践,通过释放保险福利,发挥保险功用,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助推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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