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人保财险晋江市分公司签订首单乡村干部责任险,为晋江市东石镇综合执法队35名执法人员提供风险保障,由镇政府出资统一投保。
根据约定,在保险期间内,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依法应承担抚恤责任的,分公司将负责赔偿。另外,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承担侵权经济赔偿责任的,分公司将负责赔偿。
该项目的实施,通过发挥保险的补偿功能,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宗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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