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保财险莆田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依照保险流程对一起人伤案件申请重新鉴定,用合法途径推翻了第三者的不合理诉求,实现减损九万余元。
据悉,客户黄××驾驶标的车因行驶不慎碰撞行人王××,导致王××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伤者就诊于泉州市泉港区医院,出院后自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给予鉴定,并上诉法院要求人保财险莆田市分公司按照十级伤残城镇标准给予赔付。
由于本案异地出险,按理赔程序,需要对案情进行更深层次的核查。当对伤者王××提供的医疗鉴定材料进行复核时,发现部分材料不齐全且鉴定方式也不够严密,同时伤者拒绝配合再次补充鉴定。根据上述情况,人保财险莆田市分公司依法向法院提出伤残等级重新鉴定申请。经再次鉴定后,认定其不构成伤残等级。
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人保财险莆田市分公司不予伤残等级赔付的诉求,伤者王××没有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