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欧青平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并针对目前脱贫攻坚的几个突出问题进行了反馈和说明。
韩俊认为,《指导意见》是今后3年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指导意见》的亮点在于“行动”二字,每一项任务都有牵头部门、负责部门,并且根据前几年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顶层政策设计;《指导意见》最核心的理念就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各项政策都会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最近有一些人士担心,中央的扶贫工作设定了到2020年的目标,可能出现一些比较短视的行为。对此,韩俊表示,这个问题要客观看待。2015年我们制定了5年的政策蓝图,当时提出来的目标,包括现在新的政策性意见提出的要求非常清楚,不是说到2020年中国的反贫困、减贫工作就划句号了,只能划分号。到2020年,我们解决的是农村的绝对贫困,解决相对贫困则将贯穿于现代化的全过程。《指导意见》已经提出,要抓紧制定2020年以后的减贫战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现在就在做这项工作。
韩俊介绍,自十八大以来,中国贫困人口减少6853万,贫困县摘帽100多个,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明显提高,获得感明显增强,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但我国脱贫攻坚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未来3年,我国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平均每年需要减贫1000万人以上。根据建档立卡的数据分析,这30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大多数都是老病残等特殊群体。按照建档立卡的数据,当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分别超过40%、14%;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超过16%。
“农村这些特殊贫困群体,无论是老年人、残疾人还是有病的,很多都不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和条件,所以开发式扶贫难以发挥作用,必须调整攻坚的打法,从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转变。”韩俊表示,同时要明确的是,保障性扶贫并不是对剩下的贫困人口采取低保一兜了之的方式,而是重点针对那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慈善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通过这些综合措施来实现对他们的兜底保障。
为了做好综合性保障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一是加强养老保障。包括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地方政府按规定为他们代缴养老保险费。二是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保障范围。加大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帮扶力度,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措施,降低他们就医支出负担。三是保障住房安全,特别是通过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措施解决贫困群体的住房安全,同时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的置换或长期租赁方式解决他们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四是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五是保障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扶贫标准。韩俊表示,一些地方将扶贫标准拔高,甚至出现不同地区之间互相攀比的情况,对贫困户作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这样一来,就使得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差距太大,这样一定会加大脱贫攻坚的难度,加大财政负担,也是不可持续的。
针对产业发展单一化、雷同化的现象,产销环节沟通不畅的情况,《指导意见》提出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产销衔接,并作了明确政策部署。韩俊认为,从各地实践来看,加强产销衔接关键是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农超对接,加快快递下乡工程,供销、邮政、电商企业服务网点要加快向贫困地区覆盖,为贫困地区农产品出村进城创造条件。要大力推广以购代捐的新扶贫模式,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价值链,为农产品的销售创造更好条件。
在拓宽产业发展方面,《指导意见》也专门提出要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特色农业险种,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险种。
而针对扶贫工作中检查评比多、填表报数多、压力大等情况,欧青平表示,《指导意见》对切实解决基层频于迎评迎检的问题作出了安排。针对各地反映的考核评估、督查检查过于频繁问题,初步考虑从明年开始对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结束以后,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各级、各类的考核评估督查检查活动,让地方特别是让基层有充足的时间研究问题、查找原因、整改工作、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