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同福建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联合举办了保险公估报告法律效用座谈会。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曹晓强,福建律师协会省直分会会长许明,福建保监局中介处副处长郑亮、科长刘智,办公室副主任李颖睿、福建省高院法官刘炳荣,福州市仲裁委员会张勇东、厦门市仲裁委员会瞿燕飞,律师行业的优秀律师代表,公估公司代表,司法鉴定机构代表以及保险公司法律及理赔人员代表,共计50余人次参与本次会议。
此次会议由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法专家郑学平律师主持,会议开始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曹晓强开篇指出:保险业在保监会和保监局正确的领导下,取得了长足发展,公估在福建省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有很多可以提高的空间。保险公估是保险业重要的促成部分,它的发展对保险业有很大的影响。希望公估机构多与省直各部门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提升自身发展。
会议围绕五个大方向展开,一是我国公估的现状及困难;二是对我国保险公估现行法律规范的完善;三是保险公估报告的法律效用;四是保险公估报告与司法鉴定意见的比较;五是如何提高保险公估报告的质量。会议听取各方代表对公估报告的现状以及公估公司发展困难展开阐述,围绕现状产生的原因及如何改变现状展开分析,并共同探讨如何提高公估报告的法律地位及公估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
会议一致认为:目前公估公司人才匮乏,管理不够严格、报告不够合理规范、有中立性不够、没有合理有效的固定证据导致公估报告被法院及其它各方机构采用率低,保险公司不愿意继续聘请公估公司,如此恶性循环导致公估公司生存越来越困难。未来公估公司应加强管理,提升中立性,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行业应该建立有效的评级和管理机制。
会议最后福建律师协会省直分会会长许明总结到:这个会议很有价值,集合了很多专家学者互相探讨激发不同思维的碰撞。首先公估机构有它的不可替代性(专门、专业性)公估机构在目前状况下如何提高公信力很重要,公估机构需要树立行业的权威,制定行业底线。(戴燕红/文 陈香萍/摄影)
上一篇: “保险姓保”是行业价值的根基
下一篇: 福建省出台农村住房保险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