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祺曌
近日,人保财险福州理赔中心稽核组人员通过细致认真的调查和核实,成功拒赔一起涉嫌倒签单的宝马玻璃“先出险后投保”案件。
2014年11月26日,95518接客户施某来电报案,称其驾驶闽AGL***宝马车在福州连江路行驶时后档玻璃被飞石击破,调度人员联系客户确认事故仅涉及标的车后档玻璃损失,便引导客户将车辆开至宝马4S店查勘定损。
查勘人员完成正常查勘定损流程后,在理赔系统中将案件提交至核损环节。核损人员审核案件信息时发现,该车于2014年11月13日才加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距商业险主保单生效时间长达5个月,而与加保险种出险时间间隔不到两周。出于职业敏感性,核损人员认为该案件存在“倒签单”的嫌疑,遂将案件移交至稽核组调查。
稽核组人员在接到调查任务后,立即联系承保公司调取了车辆加保“玻璃单独破碎险”时的承保验车照片,通过与定损照片进行比对,稽查人员发现两组照片存在以下差异:1.标的车辆的后行李箱尾盖标志不同,验车时车辆尾箱盖上有字标,而出险时车辆尾箱盖上无字标。2.标的车前雾灯罩格栅款式不同,验车时车辆前雾灯罩格栅带电镀装饰条,而出险时车辆前雾灯罩格栅无电镀装饰条。3.标的车前大灯清洗配置不同,验车时车辆大灯带清洗装置(前保险杠有大灯喷水盖),而出险时车辆大灯不带清洗装置(前保险杠无大灯喷水盖)。4.标的车驾驶室仪表台及后视镜悬挂饰品不同。5.标的车后挡风玻璃置物台上的物品不同。
为了验证案件的真实性,稽核人员进一步调取该车在本次报案之前出险的历史案件,通过认真核对标的车相关细节,最终认定加保“玻璃单独破碎险”时用于验车拍照的系套牌车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客户承认了利用外观相似的车辆套牌承保的事实,人保财险福州分公司做出了不予理赔的决定。
人保财险福州理赔中心表示,对近期出险又加保特定险种的车辆应特别关注其车损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在调查此类案件的过程中,验车照片的调取非常关键,它对案件的侦破工作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特殊情况下,对于某些损失重大的案件,还可以通过复勘现场、还原事故前车辆行驶路线等方法来核实案件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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