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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报:保险营销员减负须各方合力

2014-05-28 09:48:45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记者 和平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的2014年“营销员税负问题”专项工作研讨会上,中国人寿、中国平安、泛华销售等近20家保险公司和销售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就营销员税负问题展开热烈研讨。图为研讨会现场。
本报记者 和平/摄

 

    2014年是金融保险业对营改增进行相关调研、政策争取和系统改造的关键时期。营销员需要缴纳过高的税率已经影响到了部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但只有通过各方合力,相互协调,才能让营销员减税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 和平

    300多万营销员团队为保险业保费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也解决了一部分社会就业问题。但对于他们而言,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税负,且个税的起征点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在5月27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的2014年“营销员税负问题”专项工作研讨会上,各方呼吁减轻营销员税负。

    力邀各方支持

    保险业壮大有赖营销团队

    据了解,把营销员减税落到实处,需要出具一份完善的报告,并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目前中保协正在进行全行业数据的收集,进而汇总分析,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中保协还电话调研了35家地方协会,收集到了大连、青岛、甘肃、山东、上海等地方协会的调研报告和材料。此外,中保协还将邀请外资保险公司提供英国、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营销员税负相关的材料。

    据了解,在国外许多金融业发达的国家,保险产业的规模远高于银行产业,是金融业最大的产业,但国内保险业规模与银行业相差甚远。相对而言,营销员为保险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如果没有相关政策保护,挫伤了从业积极性,会影响保险业的发展壮大。营销员的负担过重,特别是基层的营销员收入不是很高,税负也比较重,对保险业本身的经营有制约作用,对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及行业发展都有一些不利的影响。

    中税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宋宁先生认为,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目前面临几个方面的问题,比如能否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进行征收、营销员展业成本的厘定等。另外,营销员究竟应该定义为销售主体还是销售个体,税率的厘定也不尽相同。因此,通过保险公司、代理人、监管和财税部门等各方的沟通协调,最终达到稳定保险公司销售团队、为保险营销员减负的目的。

    双重税负标准饱受诟病

    据了解,目前营销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双重税收。从目前营销员收入来看,各项税负约占营销员收入17%至20%,按照现行税法政策为五级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

    其中,个人所得税按照税前收入扣除营业税及附加后的60%作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起征点为800元,实际个人收入超过1333.33元起征个税;营业税及附加包含营业税、城建税附加、教育费附加,以税前收入2万元为起征点,按照5.5%征收,如:税前收入3000元以内,税率不超过6.7%;税前收入1万元以内,税率不超过14.3%。营销员总计的极限税率为税前收入的2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保险营销员对于保险行业保费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营销员还肩负着传递保险理念和保险文化的重要任务。此外,营销员还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保障和售后追踪。因此,营销员行业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几百万岗位,也为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而双重税负的缴纳会影响从业人员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团队的稳定性,因此为营销员减轻税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此外,对于营销员来说,业绩忽高忽低是常事,如果将其佣金收入的税收在年底作加权平均,这一措施如果施行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业务员的营业税支出。

    个税缴纳远高于普通员工

    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营销员佣金收入的40%作为展业成本而不纳入个税的征收范围,在佣金收入小于7339.45元时,适用于以下计算方式。营销员应缴纳个税=(佣金收入-佣金收入×40%-营业税及附加-800)×20%,营销员现行营业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800元是固定的免税额度,据此计算,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超过1333.33元,就必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制度,普通企业员工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了3500元,惠及了众多人群,而营销员的个税起征点是1333元。同样是税前收入1万元的前提下,营销员税率不超过14.3%;普通工薪阶层在不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税率为7.45%,如扣除三金后,税率通常不超过3.5%。可见营销员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若能促成相关政府部门减轻对保险营销员的税负,对300多万保险营销员将是重大利好。

    随着CPI的高企,营销员展业成本也逐年上升,因此40%的展业成本扣除标准也受到了业内的质疑。有险企表示,目前公司营销员的展业成本高达60%,在成本扣除比例方面也应该随着市场的发展而变化。

    恒安标准人寿相关负责人指出,营销员面临要缴纳高额个税的难题,但如果险企将现有的营销员全部纳入正式员工管理,又面临着众多的劳动纠纷问题,让公司不堪重负,因此未来发展营销员经代团队还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此外,也有险企提出,公司为员工缴纳的有条件支取的养老金目前也要计入纳税基数,而这部分福利需要员工完成相应的工作年限才可以实现。因此营销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税前收入列支,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营销员负担。研讨会上各家公司对于报告撰写进行了分工,与会各家公司分别加入主报告小组、数据处理小组、国别情况小组进行分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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