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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车险试行“按费出票” 沈城市民投保更加保靠

2013-09-06 08:10:53来源:辽沈晚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沈城非车险业务,将实行“按费出票”管理制度,市民投保将更保靠。

  昨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从辽宁保监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非车险业务,防范经营风险,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辽宁保监局日前下发文件,将实行“按费出票”管理制度。该制度分两个阶段实施,2013年年底前为“按费出票”制度试运行阶段,对一次性缴费业务及分期缴费业务中首期保费,到保险起期前仍未缴费的,系统要具备自动注销业务的功能;自2014年1月1日起,“按费出票”制度正式施行。

  而何谓非车险“按费出票”?有保险业内人士昨日对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介绍,所谓非车险业务“按费出票”,指的是财产保险机构按照投保人支付的非车险保险费数额开列保险费发票,来保证发票面额与实际收取的保险费数额相一致。

  此外,业内人士还指出,非车险的业务比较复杂,分期付款业务较多、业务渠道也很广泛,实施“按费出票”制度,不仅有利于提高财产保险机构经营数据真实性,还能杜绝非车险业务经营中存在的“虚挂应收保费”行为,此外也有利于降低财产保险机构经营风险,提升财产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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