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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扩编 保险资管信托产品开户全面放开

2012-09-03 08:42:07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敖晓波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机构资金入市的大门又敞开了一些。8月31日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发布了《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开户与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信托产品开户与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两项新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保险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以外的资金,并可开立证券账户,而时隔三年,信托产品开户也正式恢复。这意味着保险资管、信托产品终于摆脱束缚,公平参与证券市场。 

    保险资管公平参与证券市场

    《通知》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保险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以外的资金,并开立证券账户属首次规定。按照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名称-托管人名称-委托人或产品名称”(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名称-托管人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开立资管账户,以满足保险资金分产品进行单独管理的需要。 

保险资管信托产品开户全面放开

    此外,规范了保险资管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注销。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立资管账户时提交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证明文件等材料,而不要求提交相关资金到账的证明文件。

    信托产品开户正式恢复

    2009年,证监会口头叫停了信托公司新开账户,时隔三年,信托产品开户正式恢复。按照规定,信托公司可自行开立证券账户参与证券交易,或自主选择委托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证券交易。 

    为便于信托产品参与证券交易,《通知》规定:一个信托产品每委托一家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可以在沪、深市场各开立一个专用账户。此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均不得为“专门申购新股、炒作ST股的产品”申请开立资管账户;资管账户开立后6个月内没有使用、资管合同失效的,中国结算可注销账户。

    ■专家观点

    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通知》为保险资产管理计划提供了公平参与证券市场的投资渠道,利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拓展其资管业务。同时,《信托开户通知》回应了信托行业的合理诉求,为信托产品提供了公平参与证券市场的机会,有利于信托产品合理进行资产配置。两项新规有利于优化市场机构投资者结构、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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