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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企业最高可申报20万

2012-08-31 08:44:05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缪琴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高投入、高回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三高”特质,在创新型科技企业中表现尤甚,而投入的高风险,常常是企业必须直面的难言之痛。记者昨日从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作为全国首批专利保险试点城市的成都,《成都市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优化政府资金补贴方式,鼓励科技企业通过科技与专利保险转移运营风险。

  支持企业范围更广

  涵盖我市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

  “从2008年起,我市就已启动了有关科技保险补贴的办法,也取得了实效,但经过去年深入企业调查、保险公司回访、数据分析等方式发现,老办法中存在需改进之处。”昨日,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次出台的《办法》中,在支持对象方面,支持企业的范围更广。

  《办法》规定,成都市及所辖各区(市)县、高新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成都市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试点或示范企业,拥有成都市级及以上自主创新产品和国家重点新产品的法人企业,以及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政策和市科技局规范性文件确立运用科技与专利保险工具支持的企业都可以申报科技与专利保险,“新办法的支持范围几乎已经涵盖了大部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外,《办法》增加了“专利保险”的险种,并且按照重点引导类进行补贴,目前专利保险已经开始实施,并已签约成功两单,多家企业有投保意向。

  设立专项补贴资金

  企业最高可申报20万元保险补贴

  根据《办法》,我市将设立“成都市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资金”,这个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支持科技与专利保险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项用于补贴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支付科技与专利保险费用的资金。

  据介绍,《办法》规定,科技与专利保险险种分为重点引导类和一般引导类。重点引导类补贴比例为60%;一般引导类的补贴比例为40%,且第一次申报后,相同企业再次申报相同险种,补贴比例降为20%。另外,企业申报补贴金额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保险险种方面,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为鼓励保险公司参与自主创新,新《办法》规定,只要是保监会批准的、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经营的保险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来申报已有的或是新开发的险种(新险种必须已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之后,成都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并结合地区创新工作的引导需求,对保险公司申报的险种进行评审和公示,入围的保险公司和险种可以立即开展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工作。

  本报记者 缪琴

  作者: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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