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张某之前分两次在浙江某商业银行贷款117万元,同时投保了太保寿险“安贷宝”(B款)。去年12月,张某驾驶小型轿车发生车祸,经抢救无效去世。太保寿险湖州中心支公司接案后迅速开展理赔查勘工作,经调查核实,确认被保险人出险时尚未还贷,该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有效责任期内,被保险人身份属实,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保单受益人给付保险金117万元。(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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