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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稳
未来5年,是我国保险中介行业发展环境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全球化、知识经济和人口结构的变化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保险业的改革开放、保险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进一步提高以及保险中介行业自身的发展要求,使得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保险中介市场面临的机遇
保险消费需求的释放和消费者成熟度的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国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重大挑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发展和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而保险作为规避不确定性风险的重要手段,将迎来巨大的需求;特别是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老龄化社会的逐步来临,对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产品的需求会急剧加大。而保险法律日臻完善、科技迅速发展,都为保险行业的发展和保险消费需求的释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
根据我们对“十二五”期间中国保险市场规模的测算,未来5年中国保费收入将呈现快速增加的趋势,运用趋势外推法得出的2015年我国保费收入将达到34373.3亿元,运用指数法得出的2015年我国保费收入将达到58501.05亿元,运用加权平均法得出的2015年我国保费收入将达到41493.2亿元。尽管各种方法的结果有所不同,但是相比较于“十一五”期间而言,保险需求的释放力度将明显增大,从而对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和保险教育的普及,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辨别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有限的保险产品,也就是说保险消费者的成熟度有了提升,能够根据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保险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观点日益为广大消费者所认可,而且消费者对于自身的风险管理规划也逐步重视,这就为保险中介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保险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成熟度的提高
在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中,保险市场的各个主体是以产业链的形式有机融合在一起,竞争也是在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上的,因此,保险产业链对保险市场的发展十分重要。“十二五”期间保险市场的产业链将更加完善,这对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基础。
作为介于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中介机构,是基于保险产业内部分工和供需关系基础上的保险产业链发展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降低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世界保险业发展的规律来看,随着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人口结构的变化等,保险业的专业化分工日益重要,现代保险业从投入到产出的链条越来越长。根据保险业的经营流程,其产业链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产品生产、产品销售、资金投资、出险评估和定损赔付,而保险市场的主体则包括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消费者三大部分,其中,(原)保险公司开发保险服务和产品,承接客户的投保,按保险合同转移、承担经济风险,并进行相应的保险投资;再保险公司承接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服务的部分风险;保险代理公司代表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险人销售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经纪公司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为投保人提供购买保险产品的服务;保险公估公司作为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需要的独立第三方,来确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能接受的赔付金额,实现保险产品的经济补偿功能(详见图3-1)。
图3-1 基于主体分工的保险产业链分析
“十二五”期间,随着保险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型,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保险公司将加快改变现有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方式,将经营重点转移到具有核心优势的业务环节上来,而将保险销售和出险评估外包给专业中介机构,从而加快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的步伐,以适应专业化经营和社会化分工的经济发展趋势,为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留出应有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保险公司通过转换经营理念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合作,实现产业链整合配套,可以优化保险资源配置、降低产业链的总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从而提升整个保险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从保险产业链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之间不仅要在市场拓展、理赔服务等领域合作,还要探索在产品开发、品牌整合、业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领域的合作,实现保险产业链上的合理分工。双方合作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不仅能够满足特定客户群体的保险需求,而且有利于合作双方形成双赢的局面。不同的中介机构往往有不同的客户群体,不同的客户群体则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和保险需求。经纪机构通过对客户需求的收集和了解,进行科学地分析,结合理赔信息和经验数据,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协同保险公司共同去研究设计产品。代理机构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客户的实际需求和满意的程度,建议保险公司做出适应性的转变,研究设立适应不同地区发展水平、有市场前景的性能趋向多元化、独具特色的产品。
监管制度的完善和监管效率的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中介监管的法律框架逐渐完善:针对专业中介机构的监管问题,出台了《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等多项法规;针对市场的不同主体实行分类监管问题,发布了《关于印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针对营销员体制改革问题,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针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问题,发布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印发了《关于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通过这些法规文件的发布,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管法律框架。
与此同时,保险中介市场的监管思路逐步清晰,市场化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逐步成型。监管机构注重发挥市场在监管中的作用,强调市场的问题用市场方式解决,尊重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为市场参与者营造宽松有序、公正高效的市场环境;逐步明确了监管定位,厘清了监管边界,明确了支持什么、反对什么,避免了监管越界行为的出现。
保险中介监管在理念、方式、范围、节奏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树立了监管权威,不仅规范了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了保险公司内控管理的加强,对于市场秩序的好转、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具有重要作用,监管的效率逐步提高,为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奠定了有利的监管环境。
保险中介市场面临的挑战
保险中介市场环境
受保险中介行业的发展和监管的影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相对于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要求仍然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产业链条中的作用和地位与其功能不相符合,从而使得保险中介市场的外部环境有待优化。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中介的态度和看法都不够正面,保险公司认为保险中介是在跟自己抢业务,而消费者认为保险中介的服务没有体现出应有的价值,使得保险中介机构在自身业务的两端都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对待,从而恶化了保险中介市场的外部环境。
(2)保险中介市场的内部环境也有待规范。特别是涉及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环节,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较为猖獗,而且保险中介机构之间恶性竞争、不规范竞争的问题也比较严重,从而损害了保险中介机构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保险中介市场的内部环境问题也是影响“十二五”期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
对外开放程度
我国加入WTO时设定的过渡保护期已经结束,保险行业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外资保险机构大量进入国内市场,世界范围内的保险竞争已经延伸到国内保险市场,保险中介行业作为保险业的一个细分行业,无疑也需要进一步融入到世界保险市场的竞争中去:一方面要努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经营模式,积极利用国际资本、人才和技术,从而迅速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外资保险中介机构的进驻,必然会强化保险中介市场的竞争,并且凭借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以及与外资企业天然的业务关系来争夺市场份额,甚至会兼并重组中资中介机构,这将深刻影响保险中介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格局。
“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开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以下两个方面:
(1)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险中介市场的开放通常紧随着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这是由于在成熟的保险市场中,市场需要为保险合同双方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它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许多在中国投资的外资公司已经习惯于通过保险中介来投保,而我国本土的保险中介机构尚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存在着明显的供给缺口;而国外较有规模的保险中介公司都有相对稳定的客户群,随着这些客户进入中国市场,国外保险中介公司对进入中国保险中介市场有着强烈的需求,因此从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来看,保险中介市场加大对外开放是十分必要的。
(2)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履行义务的需要。我国已经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当然也有履行承诺义务的需要。尽管当前我国已经履行了入世时关于保险市场开放的承诺,但金融服务领域的开放是大势所趋,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也是不能避免的。2007年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美国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理事会(CIAB)对中方从股权、分支机构、企业年金、资产投资、政治风险保险、再保险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开放保险市场的具体要求。
行业自身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保险中介行业的发展为进一步的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现有的发展态势与应有的市场定位之间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经验表明,保险中介必须要成为定位清晰、发展方向明确的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代理公司要努力成为保险产品销售和服务的重要网络平台,保险经纪公司要努力成为全社会的风险管理顾问,保险公估公司要努力成为公正专业的保险理赔专家。当前我国保险中介行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明显不足,正是这种差距引发的内生的转型要求为其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同时,随着保险市场的深化发展,市场需求和价格导向使得保险中介机构要努力突破资本和技术的约束,实现较好发展的目标,而保险中介市场竞争的加剧,则使得保险中介机构必须加大创新力度,从市场、机构、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改革和创新,从而促进保险中介行业和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
新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影响
信息技术的进步,有利于保险中介行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为保险中介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对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网络的广泛应用扩展了保险中介业务渠道,对保险业的生产流程和企业组织结构再造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行业信息系统的逐步完善和电子政务系统的建立为高效率的监管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十二五”期间,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应该建立在信息化的基础之上,保险中介公司将其经营管理模式承载在IT系统和后援平台上,会有效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对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价值链的控制力,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更好支撑。
保险中介人才状况
当前我国保险中介人才的缺乏以及人才高流失率等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制约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险市场中具有中介资格证书的人才或者是能够从事中介业务的人才相对较少;二是具有多年保险从业经验的人才不愿意进入保险中介行业,或者是进入中介行业后又回流到保险公司;三是保险中介机构的人才流动过于频繁,那些具有较高业务素养同时又具备较强市场资源的人才很容易被对手挖走或是自立门户,这就使得保险中介机构很难做好。“十二五”期间必须重视保险中介的人才问题。
保险中介市场
未来发展目标的预测
市场规模目标
在对“十二五”期间整个市场保费收入规模预测的基础上,重点对保险中介市场,特别是专业中介市场实现的保费收入和业务收入进行预测。
保费收入预测
首先,运用线性方法预测。基于扩充的样本容量,采用1985年至2009年的保费收入,使用1978年为基期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折算出真实保费收入,这段时间内我国真实保费收入的变化趋势见图a。
图a 1985-2009年我国真实保费收入的变化趋势
使用Eviews3.1对下列回归方程估计:
其中Y表示真实保费收入,T是时间变量,1985年取值为1,1986年取值为2,依次类推。Y(-1)表示Y的滞后一期值。T"2表示T的平方项。
从上面的估计结果来看,保费收入是时间的二次函数,保费随着时间推移应该是增加的越来越快。同时当期保费和前一期密切相关。可明显看出保费收入随时间推移处于上升状态。根据该模型预测“十二五”期末(2015年)的真实保费收入为4341.14亿元,按2009年的价格指数为基准则为22573.91亿元。
第二,采用趋势外推法预测保费收入。做出当期保费收入对上期保费收入的散点图(见图b),可以发现保费收入的增长趋势是平稳的。
图b 保费收入的预测散点图
假定保费收入是以线性趋势平稳增加的,做出直线方程为: 按照这一方程,可以预测出未来几年的保费收入。
2010年:49.989+1.20368* 11137.3=13455.73亿元
2011年:49.989+1.20368*13455.73=16246.39亿元
2012年:49.989+1.20368*16246.39=19605.44亿元
2013年:49.989+1.20368*19605.44=23648.66亿元
2014年:49.989+1.20368*23648.66=28515.41亿元
2015年:49.989+1.20368*28515.41=34373.3亿元
第三,运用指数法预测。依据原始数据画出散点图(见图c),可以看出保费收入呈几何增长趋势,假定保费收入以指数型增长,用指数曲线进行趋势分析和预测。
图c 指数法预测的保费收入散点图
第四,运用加权平均方法预测。本报告基于不同的业务结构假设对“十二五”期间保险市场规模进行测算,包含了以下内容:首先测算了我国保险市场未来5年的保费收入,根据测算的结果,到2015年,在高速、中速、低速三种不同的增长速度假设下,我国保险行业的保费收入要达到41493.2亿元、28934.7亿元和23624.4亿元(见图d)。
图d 十二五期间保费收入增长预测
依据指数曲线趋势分析和预测的原理,得出指数趋势的方程为:
(x指时期t, R2=0.987)
按照这一趋势方程,预测“十二五”期间的保费收入。
2011年: 亿元
2012年: 亿元
2013年: 亿元
2014年: 亿元
2015年: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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