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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3日,在卫生行政、保险监管两个部门的主持下,医责险的供需双方举行了《厦门市医责险统保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保险合同的签订工作。
据介绍,厦门市共37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保,包括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120)、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总投保保费800多万元,保费的测算是根据近三年医疗机构责任赔付情况,并根据医务人员数、门急诊量、住院病人数、手术数等具体客观风险指标来计算。承保后,凡在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导致的人身损害均可获得保险理赔,单例最高可获赔30万元。
厦门市卫生局局长黄如欣表示,下一步,厦门市部分较大的社会、民营医院还将纳入统保体系中,承保面将进一步扩大。
图为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总经理王秀英代表共保体在《厦门市医责险统保框架协议》签字。
罗建平/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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