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投保了“全险”的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但因全责方车主未投商业险或无偿付能力,又被保险公司以“无责免赔”为由拒赔,结果“两头都讨不回损失”。近期,车险条款中的“无责免赔”在业内引发热议。
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车险无责理赔难的根源在于“代位求偿权”的缺失。来自福建保监局的最新消息,在保监会督促下,目前各保险公司正在完善“代位求偿权”的执行流程。
现象:“无责免赔”惹争议
车主陈先生开车时不慎被后面的车“擦”了一下。事后,交警认定肇事车主负全责,陈先生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在理赔过程中,肇事车主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认为,肇事车主的汽车行驶证几年未年检,按规定,保险公司不能替肇事车主赔付维修费用,而陈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则以“无责免赔”为由拒绝赔付。
无独有偶。车主宋先生也在开车时被一辆违规的非机动车撞了,交警判定非机动车主负全责,但该非机动车没投保,肇事者称“赔不起”。而宋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以“无责免赔”为由拒赔。
记者调查了解到,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少无责的车主都遇过类似的情形:全责方的车主没有投商业险或无经济偿付能力,自身的投保公司又提出“无责免赔”条款,结果车主们理赔无门。
原因:“代位求偿权”被忽略
“出钱买了商业保险,出了事故为何还得不到赔偿?”最让车主陈先生郁闷的是,被拒赔竟然是因为自己的无过错。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一些车主提出疑问:“保险公司对车损不赔偿的做法算不算霸王条款?”
记者了解到,商业车险实行的是“有责赔偿”原则。举例来说,在交通事故中,两车相撞,如果是对方的责任,肯定是对方来负责赔偿。也就是说,车损险之所以对事故中的无责方不赔,是以肇事车辆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无责方全部损失为前提的——无责方的全部损失获得了肇事者的赔偿,无责方的保险公司因此不必赔偿。
海峡劳动争议网律师黄争认为,“无责免赔”有其合法性,所谓“无责免赔”并不是不赔,而是该由谁来赔的问题,称不上霸王条款。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阚小冬也表示,投保人可以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赔偿款,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追偿。不过,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榕城鲜有车主了解转移追偿权这一程序。
阚小冬表示,“代位求偿权”追偿难度较大,尤其是遇到只交交强险不交商业险的责任方,难度更大,保险公司的追偿基本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这使得保险公司经常在保险合同中故意忽略“代位求偿权”的条款。据悉,目前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最高限额不过才2000元。
部门:“代位求偿权”有待完善
目前,福州汽车保有量已逾447100辆。与此同时,有关车险的投诉和纠纷也与日俱增。针对“无责免赔”的现象,有关部门称,将进一步完善“代位求偿”机制。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福建保监局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保监局一直不断推动车险理赔服务机制,要求辖内保险公司依法履行赔付义务。据介绍,近期保监会正在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车损险“代位求偿权”的标准和流程。
业内人士认为,一旦“代位求偿权”政策被落实,车主们就不必再为繁杂的索赔过程而烦恼了。一旦车主出险,无需再像现在这样由车主寻求赔偿,而是由保险公司自己划分责任范围和结算,这样就能防止保险公司互相“踢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