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首次对银保业务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和主要风险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表明,两部门将通过加强监管协作,进一步加大对银保市场秩序的规范力度,从而切实保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从1996年引进银行代理保险这种销售模式以来,银保业务获得迅猛发展。目前,银保业务已经成为寿险业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商业银行增加中间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但是,在银保业务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受各种因素影响,市场秩序不规范的问题也随之而来。特别是受利益驱动的影响,销售误导、账外违规支付手续费等突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从而导致“被保险”、“存单变保单”的事件屡有发生,也常常为社会所“诟病”。
市场秩序不规范,尤其是销售误导,不仅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保险业的形象,也危害了银行业的形象。正因为如此,保险监管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一直对规范银保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态度都很坚决,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早在2003年,保监会就出台了《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2006年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2010年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促进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并通过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力图使银保市场秩序能够逐步有所好转。
今年2月18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关于主席信箱反映银行保险误导情况的处理意见的请示》上批示:“此件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要,赞成处理意见。全体监管干部都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真正想保险消费者所想、急保险消费者所急、办保险消费者所需,努力解决好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用实际行动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
应当说,过去几年,保险监管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对于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促进银保市场秩序的规范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主要针对的是银保业务经营管理的某些环节或某个方面,而此次联合发布的《指引》,则是两部门迄今为止对银保市场比较全面系统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和机制层面为进一步规范银保市场秩序,加大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力度,从而促进银保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应该指出的是,由于银保市场秩序不规范问题的产生原因比较复杂,决定了规范银保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监管部门下定决心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整顿的过程中,作为银保市场的主体,各家保险公司和银行更应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指引》的各项要求。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应当坚持结构调整,加快转变银保发展方式,并从职能定位、工作方式、组织发展等方面加快银保专管员队伍转型,不断提高专管员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应当加强对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管控,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资格管理,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销售能力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销售品质,防止销售误导。同时,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总部应当切实承担起对下级机构和人员的管控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内部责任追究,防止商业贿赂、销售误导、恶性价格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规范银保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更离不开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工作。毕竟,销售误导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和风险意识。只有采取各种方式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才能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从而积极参与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督,促进银保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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