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注重发挥保险业功能作用
摘要:
福建保险网讯 1月18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有:一是在拓展和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方面,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二是在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方面,要争取设立注册地在我省的保险机构或地区总部,推动两岸保险机构双向互设,适当降低台湾金融机构来闽执业准入条件,引进台湾金融服务中介。三是在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方面,要创新出口企业融资担保方式,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健全海外投资保险支持机制。四是在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方面,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社会保障卡对参保对象实现全覆盖,构建城乡统筹、区域联网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