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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单列市整体实力已不容小觑 保费增长高于全国

2011-02-21 09:05:00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雪艳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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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深圳、青岛、大连、宁波、厦门5个计划单列市的原保险保费总收入为888.00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6.11%,同比增长32.72%,高于全国平均30.44%的增幅,整体实力不容小觑。

  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至2009年,5个计划单列市原保险保费总收入分别为347.01亿元、451.84亿元、584.96亿元、669.07亿元,2007年至2010年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0.21%、29.46%、14.38%、32.72%,年平均增长率为26.88%;同期全国原保险保费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4.72%、39.06%、13.83%、30.44%,年平均增长率为27.01%。除2008年外,5个计划单列市其余3年的保费增长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2008年的低谷导致其年平均增长率略低于全国水平。

  具体来看,从2007年至2010年,5个计划单列市中,深圳原保险保费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28.34%,厦门为29.3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余3个城市青岛为26.57%,大连为23.87%,宁波为25.04% ,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0年5个计划单列市原保险保费收入最高的是深圳,以361.49亿元遥遥领先,占据五市总保费收入40.71%的份额;最低的是厦门,只有77.55亿元,其余3个城市青岛、大连、宁波分别为153.85亿元、151.05亿元、144.06亿元,差距并不大。但其中有一个显著变化是:5年来,青岛第一次超过大连,跃居第二位。

  2010年,深圳市全年实现保费收入361.49亿元,同比增长33.10%,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66个百分点,超出同期深圳GDP增长水平21个百分点。其中产险保费收入120.57亿元,同比增长24.21%;寿险保费收入216.55亿元,同比增长40.93%。保险业总资产(不含法人公司)达到745亿元,较年初增加158亿元。

  从2006年至2010年,深圳市保费规模从134.69亿元提高至361.49亿元,增长了1.68倍。各类市场主体由36家增加到63家,其中法人机构由8家增加到13家。含法人机构的资产总量跃上新台阶,已经超过1万亿元。保险密度由1286元/人提高到接近4000元/人,保险深度由2.2%增长到3.8%。从各项经营指标看,可以说“十一五”期间深圳保险业实现了稳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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