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网讯 新年伊始,永定国寿给付了自兔年以来的最大一笔赔款合计人民币:26.6万元。
家住永定湖山的李某本来正喜气洋洋筹备过新年,然而不幸却降临到他的头上。2010年12月中旬的一天,李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永定往湖山回家的路上,行至金丰工业区时被一辆因紧急刹车侧滑甩尾的中型自卸货车撞上,造成李某因重型颅脑外伤而死亡。李某曾于
永定支公司客服中心接到报案后,为了加快理赔时效,立即对被保险人的出险情况展开调查。经核查后,被保险人该次车祸死亡情况属实,查无条款中的免责情形。客服中心理赔小组及时将案件上报上级公司,经同意后根据《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四条之规定,保单号为:2010352600621650088254给付死亡保险金66000元,保单号为:2010352600621650149184给付死亡保险金200000元;两份合同效力终止。
这次理赔金额大、时间快、效率高,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同,在当地村民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大大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充分发挥了客服助飞行动的宗旨,将更加促进公司业务的无忧飞翔。(张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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