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监管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八闽特刊:幸福就在您身边

2011-01-25 10:46:03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幸福富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本报·八闽特刊讯 幸福人寿隆重推出一款领取快速、灵活,长期兼顾家庭成员多层次财务需求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幸福富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该产品的客户于第二个保单年度即可开始领取生存金(基本保险金额的10%),每两年领取一次,直至客户投保时指定的变换领取生存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自这个指定年龄的保单周年日起,客户即可每年领取生存金(基本保险金额的10%),直到年满100周岁合同满期。在合同满期时,客户还可领回已缴的所有保险费。在保单有效期内,公司还会以分红的形式与客户分享公司投资收益的成果。

  “富利人生”保本增值,快速返还,领取时间长,一张保单即可实现“富满今生,利泽三代”。

  以一个0岁女孩投保此款产品为例,假定基本保险金额为10万元,并且选择50周岁作为变换领取生存金的年龄。那么被保险人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即可开始领取生存金,每两年领取一次,每次领取10000元。自被保险人满5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每年均可领取10000元,一直领至年满100周岁。合同满期时,还可领回已缴的所有保费。在孩子长命百岁的情况下,累计领取现金达113.8万元。这款产品还具备分红功能,如果选择红利累积计息,按照中档红利测算,那么合同满期时的累积红利可达236.6万元。万一发生合同约定的身故风险,客户的本金也不会有任何损失。此例中每年保险费只需19408元,20年共缴保费约38.8万元。

  一张保单,为孩子储备了教育金,为父母和孩子解决了养老金,为孙辈留下一笔可观的礼金。一张保单,三代受益!

  此款产品的基本保险保额没有上限,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的客户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并可根据自身规划选择变换领取生存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客户可以选择按期领取生存金,也可选择将资金留存在公司累积生息,获得更多的资金储备用于家庭理财规划。

  (幸福人寿)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