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征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流动性风险(征求意见稿第二稿)》意见和开展行业测试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4〕388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根据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整体框架要求,结合各保监局和部分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流动性风险(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我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流动性风险(征求意见稿第二稿)》(见附件1),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请各保险公司开展现金流压力测试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测算,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保险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现金流压力测试,并测算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二、保险公司进行现金流压力测试和测算流动性覆盖率时,采取以下压力情景:
(一)非寿险业务(包括再保险业务)。
1.压力情景一:测试期间新业务保费收入同比下降20%;
2.压力情景二:测试期间基本情景下预测的赔款支出的现金流出增长20%。
(二)寿险业务(包括再保险业务)。
1.压力情景一:测试期间新单业务保费同比下降20%;
2.压力情景二:测试期间基本情景中的退保率假设乘以200%,且最高不超过100%。
三、请各保险公司按照《流动性风险测算表》(见附件2)的要求,填报现金流压力测试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测算结果。
四、请各单位于10月27日17:00前将反馈意见和《流动性风险测算表》通过保监会电子文件传输系统报送我会财务会计部。
联 系 人:张翔(保监会财务会计部监管一处)
电 话:010-66286778
电子邮箱:xiang_zhang@circ.gov.cn
附件:1.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流动性风险(征求意见稿第二稿)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