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2014〕68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为适应保险市场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我会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相关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中国保监会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2014年)
中国保监会
2014年8月12日
(请各保监局代转给辖区内的保险中介机构)
上一篇: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培训班日期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 紫金保险福建分公司搬迁公告
关于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