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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保险学术活动优胜单位”和“保险学术研究积极分子”的通知

2011-12-26 17:21:28来源:保险学会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各会员单位,相关院校本会会员:

根据今年修订的《福建省保险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我会将每年组织一次“保险学术活动优胜单位”和“保险学术研究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经研究,二O一一年度“保险学术活动优胜单位”和“保险学术研究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将在二O一二年初进行。为做好评选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保险学术活动优胜单位”的申报对象为本会会员单位,“保险学术研究积极分子”的申报对象为本会个人会员及本会会员单位员工。

二、申报程序

1、填制《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一、二)。申报对象在学习对照《福建省保险学会学术活动管理办法》第三条后,结合本单位(或本人)实际,自行进行估分,凡自认为符合评奖条件者,请逐项如实填写《申报、评审表》。

2、收集整理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申报的情况必须有相关的资料佐证。如:被发表、被交流的论文、论著及其它理论文章,必须有相关资料证明论文、论著发表的报、刊、出版社名称及日期、刊期、书号、作者姓名,或研讨会、年会等的名称、日期、主办、承办单位及交流文章的标题和作者。申报资料可采取复印件等形式。(被福建省保险学会主办、承办的研讨会及会刊所征集、发表的理论文章和学会布置的研讨课题,免报证明资料)。

3、报送申报表及申报资料。申报表和申报资料须一并于2012年元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福建省保险学会秘书处。逾期未申报的视为弃权。

三、本通知以书面和电子邮箱两种形式发送,并在《福建保险网》上登载。请各会员单位转告相关人员。

 

附件:一、《保险学术活动优胜单位申报、评审表》

二、《保险学术研究积极分子申报、评审表》

 

联系人:丁恒 郭晓敏

联系电话:0591-87829737

传真:0591-87875900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5

        编:350003

 

                                    

福建省保险学会

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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