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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1-20

2011-01-20 10:01:28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征稿启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讴歌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展示保险行业广大干部员工的精神风貌,保监会将于2011年4月在京举办《中国保险业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

  一、主办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联办单位: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中国保险报》。

  四、承办单位:中国保险书画艺术研究会。

  五、评委会:邀请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本次展览作品的评审工作。

  六、作品征集:

  (一)征稿范围:全国保险行业。

  (二)作品种类:毛笔书法、中国画、摄影作品。

  (三)作品要求:主题突出,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保险业改革发展伟大成就,反映保险行业广大干部员工精神风貌,内容健康向上,艺术视角高雅。所有征集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否则取消评展资格。

  (四)作品规格:毛笔书法和中国画作品不得超过3尺宽、6尺长,为竖式;摄影作品限送7寸样片,彩色、黑白、数码作品均可(数码作品不得剪辑、拼接)。

  (五)每位作者限送参展作品1-2幅,题材、风格、形式不限,装裱与否均可。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清晰写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尺寸。

  (六)随作品寄作者艺术简介一份(不超过200字),内容须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七、作品评审:

  (一)在送展作品中,书法、绘画、摄影各评选出200幅入围作品;经再次评审确定参展作品(其数量由评委会审定)。

  (二)在参加展出的作品中评选出书法、绘画、摄影一等奖各5名、二等奖各15名、三等奖各25名、纪念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

  (三)获奖作品,在展览馆展出的基础上,将在《中国保险报》网站上设专栏展出。

  (四)参加展出的作品均结集出版并赠送作者。

  (五)欢迎公司系统集中组织稿件。

  八、征稿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公司系统集中组稿的需在3月5日前送交作品。

  展出时间:2011年4月中、下旬。

  展出地点:北京(具体展馆待定)。

  稿件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中国再保险大厦18层中国保险业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书画、摄影展览办公室。

  邮编:100140    联系人:宋学军  兰辉

  联系电话:010—66576137 66576128

  13501099563

  传真电话:010—66553688

  

  中国保险业庆祝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

  书法、绘画、摄影展览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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